入籍恢复邻里调查,你的 N-400 会慢在哪一段
最后更新 2026-09-28 · 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
移民局 2026 年 8 月 25 日发布政策通知,恢复入籍申请的邻里调查(neighborhood investigation):办案人员可以到你住的地方和工作的地方找人问话,范围至少覆盖你递交 N-400 之前的五年。移民局在《政策手册》里写明,这项调查一般会在安排面谈之前做完。所以它拉长的是你从递交到收到面谈通知那一段等待。面谈做完之后那 120 天,8 U.S.C. § 1447(b) 的起算点仍然是面谈当天。
移民局改了什么
这次改的是《政策手册》第 12 卷 B 部第 2 章「Background Investigation and Security Checks」。政策通知的名字叫「Investigations and Examinations for Naturalization Eligibility」,日期是 2026 年 8 月 25 日;该章正文现在标注的版本日期是 2026 年 9 月 23 日。(12 USCIS-PM B.2,uscis.gov;政策手册更新列表)
调查的内容。政策手册的原话是:依 INA § 335(a) 进行的邻里调查包括询问证人,以了解一个人的行为、居住情况、名声和社区关系。同一章还写明,调查范围至少要覆盖递交入籍申请之前的五年。
什么时候做。政策手册写的是:邻里调查适用于所有申请人,一般会在安排入籍面谈之前完成。调查做完才排面谈,所以变长的是面谈之前那一段。
可以豁免。移民局可以裁量豁免邻里调查,个案和成类的案件都可以。政策手册接着给了一个具体做法:递交 N-400 时主动附上至少两封品格推荐信,可以帮助移民局判断豁免是否合适。
法律依据一直都在。8 U.S.C. § 1446(a) 的原文要求,在一个人入籍之前,移民局的雇员应当在此人递交入籍申请之前五年内实际居住的地区、以及工作或经营的地区,进行一次 personal investigation;同一款也写明可以裁量豁免,个案或成类案件皆可。(8 U.S.C. § 1446 原文,govinfo.gov)法规层面是 8 C.F.R. § 335.1:调查至少包括查阅全部相关记录、警察局核查,以及在上述地区做邻里调查,并且地区主管可以豁免这项邻里调查。(8 C.F.R. § 335.1 原文,govinfo.gov)条文写在那里几十年了,这次变的是移民局还豁不豁免。
移民局没说会加多久。政策手册这一章没有写一次邻里调查要花多少时间,也没有给排面谈的时限。
这对催办意味着什么
N-400 有两段可能被拖住,法律路径不一样,这次的调查只落在前一段。
递交到面谈:走普通催办令路径。这一段没有法定期限,法院看的是你等得合不合理,依据是 28 U.S.C. § 1361、5 U.S.C. § 555(b) 和 § 706(1)。移民局官方公布的处理时间是法院和律师都会拿来参照的数字。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布的数据,N-400 各地差距很大。纽约市移民局 80% 的案子在 10 个月内审完,可发案件查询的那条线是 12.5 个月;洛杉矶是 10.5 和 14 个月;旧金山是 14.5 和 22.5 个月;圣何塞是 16 和 31.5 个月。按圣何塞这条线,2026 年 9 月 26 日那天只有收据日期早于 2024 年 2 月 13 日的人,才拿得到提交案件查询的入口。你自己那条线在处理时间对照表上查。
还有一道门槛在调查之前:8 C.F.R. § 335.2(b) 规定,移民局只有在收到 FBI 关于完整犯罪背景调查已经完成的确定答复之后,才会通知你来面谈。(8 C.F.R. § 335.2 原文,govinfo.gov)现在面谈之前要做完的事情又多了一项。
面谈到决定:120 天,起算点没变。8 U.S.C. § 1447(b) 写的是:自 § 1446 项下的 examination 之日起 120 天内移民局仍未作出决定的,申请人可以向自己居住地的联邦地区法院申请听审;该法院对此有管辖权,可以自己裁决,也可以发回移民局并附上具体指示。(8 U.S.C. § 1447 原文,govinfo.gov)法规这边说的是同一件事:8 C.F.R. § 335.3(a) 要求批或拒的决定在初次面谈当天、或者初次面谈之日起 120 天内作出。(8 C.F.R. § 335.3 原文,govinfo.gov)
调查和面谈在条文里是两件事:调查在 § 1446(a) 和 8 C.F.R. § 335.1,面谈在 § 1446(b) 和 8 C.F.R. § 335.2。120 天绑的是面谈那一件。按移民局自己写的顺序,邻里调查一般在面谈之前就做完了,那么它发生的时候,120 天还没有开始走。
面谈之后才展开调查的情形。移民局的指引说的是「一般」在面谈之前完成,没有排除面谈之后再补做。真遇到这种情况,条文的文字里找不到让 120 天暂停的条款 —— § 1447(b) 把起算点绑在 examination 那一天,8 C.F.R. § 335.3(a) 也是。法院实际上怎么处理是另一回事,各地判法并不统一,这一段要交给按你案情看过卷宗的律师。N-400 面谈完了迟迟不给结果那一页把这条路径讲得更细。
调查本身不会让「等得不合理」这件事消失。判断拖延合不合理,法院看的是移民局收下案子之后做了什么、花了多久。移民局多加一道工序,不等于多出来的时间自动算合理。什么情况适合催办那七条标准现在照旧适用。
你该做什么
- 还没递 N-400 的,把推荐信一起递。政策手册点名说,递交时主动附上至少两封品格推荐信,有助于移民局判断要不要豁免邻里调查。
- 已经在等面谈的,先查你 field office 的两个数字。处理时间对照表上每一行两个数:80% 的正常范围,和可以提交案件查询的那条线。你的收据日期过了后面那条线,官网才给你提问的入口。
- 案件查询和国会议员办公室,这两条路不花钱。移民局官网的案件查询(Case Inquiry),以及你所在选区的国会议员办公室 —— 他们有专门处理移民个案的工作人员,对选民免费。CIS Ombudsman 也可以求助。查自己的案件状态在移民局官网上永远是免费的。
- 面谈做完的,把面谈那天的书面证据留好。面谈通知(I-797C)上的日期、当天签的表、当天发的任何材料。120 天从面谈这一天开始数,收据日期在这里不起作用。
- 有人来问话,这件事本身不说明你的案子出了问题。政策手册写的是这项调查适用于所有申请人,移民局按个案裁量豁不豁免。
不确定自己现在落在哪一步,60 秒自测按你的收据日期算一下。